一周湖南關鍵詞:長租房
長沙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領導小組下發通知,已簽訂《長租房協議》的業主可以申請退出長租房協議,并取消長租房標識。
根據通知,存在4種情形之一,可以申請退出長租房協議:一是存量房作為租賃住房運營滿3年后,二是業主未能通過盤活存量房獲得購房指標或貸款優惠,三是需要將盤活的存量房源上市交易并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四是盤活的存量房源是業主唯一自住房屋。
2022年5月,長沙發布了推進租賃住房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盤活存量房的試點方案,居民將已有住房申請用作租賃住房,運營年限不低于10年,則該套房屋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業主辦理長租房協議后,可以在買房貸款計算套數時核減1套,享受首套、二套房貸款優惠。
長沙全面放開限購后,市民購房不再受限制。此前辦理長租房業務的業主紛紛建議取消10年長租協議政策,因為根據此前政策規定,存量房長租后可以出售,但購買方仍需履行《長租房協議》直至合約期滿,對二手房轉賣有不小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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